感激所有對伊莉作出奉獻的人 | 尊貴會員無限使用任何功能 | 尊貴會員無限下載附件 |
時事討論 | 明星新聞討論 | 有趣新聞 | 企業家管理交流 | 金融財經、投資交流 | 房地產討論 | 股票討論 | 基金保險 |
外幣投資 | 租屋資訊 | 環境保護問題探討 | 食物衛生及用品安全 | 軍事討論 |
2285| 0 | [社會][3寶房東約女大生「陪睡換住宿」 妻護航:不算騷擾][東森新聞][2020-06-05] |
| 若有安裝色情守門員,可用無界、自由門等軟件瀏覽伊莉。或使用以下網址瀏覽伊莉: http://www.eyny.com:81/index.php
點評鬼次郎 還有法條要看重點,刑法231的重點在於"營利"兩個字,也就是處罰老鴇,馬伕之類的人.
鬼次郎 性交易多的是,少見多怪,叫房東去死一死就可以了~
rufy to 礁溪伊莉: 你別搞笑了, 房東是損失營利(講白一點就是花錢)去換服務, 怎麼花錢會變成營利, 你要不要去請教一下"真正"的法律專家. XD
礁溪伊莉 該房東已明白表示: "套房給妳住...陪我換住宿...一個月一次就好"~... 此為, 利用住宿租金之營利, 引誘他人進行性交/猥褻之行為~
rufy 少打了問號, 修正: 房東這個行為有賺到錢嗎??
rufy 但我很好奇, 房東這各行為有賺到錢(營利), 刑法231條能適用??
rufy to 礁溪伊莉: 挖, 你真是多重身分阿, 一下子肺炎生物專家, 一下子經濟學者, 現在搖身一變又熟悉法條了, XD
礁溪伊莉 刑法第231條: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 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