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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演化大勝利--智慧設計論被判為偽科學 [打印本頁]

作者: ironiron    時間: 2008-12-18 02:42 PM     標題: 演化大勝利--智慧設計論被判為偽科學

美國聯邦法官以憲法規定禁止在公立學校傳教為由,判決賓州多佛學區的中學,不得以演化論之外的另一學說為名,在生物課中傳授智慧設計論。

美國聯邦地方法官John JonesIII的判決,是美國基督教保守派的一大挫敗。他們一直希望各級學校能夠傳授智慧設計論並打擊演化論,他們在小布希總統競選連任時,扮演重要角色。可是Jones法官在長達139頁的判決書中指出,在公立學校中,以演化論之替代學說為名傳授智慧設計(intelligentdesign)是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政教分離」的原則。

由11位家長組成的原告宣稱,傳授智慧設計論既違憲又不符科學,且不應在中學的生物課中發生。這一場長達六週的訴訟,備受基督教保守派人士關切,他們希冀多佛學區經驗能推展到其他州。該案也是自1925年美國教師傳授演化論被訴後以來最受矚目的演化論相關訴訟,當年法院判決教授演化論的中學生物學老師John Scopes違反田納西州不得教導演化論的法律,該案也被戲稱為「猴子訴訟」(Monkey Trial)。

智慧設計論指稱,生物的構造太過複雜,不可能是隨機選擇的結果,而是不知名的智慧創造者所為。儘管美國主流科學界一再指出,智慧設計論不過是改頭換面的創造論(creationism),而最高法院已判決公立學校不得傳授創造論,但隨著宗教保守派近年在美國影響力增大,它依舊在部分地區不斷獲得市場。

2004年10月,賓州多佛學區率先打破禁忌,在生物課程中納入智慧設計論。九年級學生上生物課時,要讀到一份四段的聲明,宣稱演化論僅是一種理論,並非事實,且當中存有若干「缺陷」。該聲明鼓勵學生考慮其他生命起源的解釋,包括智慧設計論。
為此,來自八個學生家庭的11名家長和美國民權聯盟將學區告上了法庭。家長們指控多佛地區董事會這一作法是通過科學課來向學生灌輸宗教意識,家長們認為,董事會也違反了公立學校不得向學生傳教的憲法原則。

Jones法官於三年前被小布希總統任命聯邦法官,他是一位共和黨籍的基督徒。Jones法官表示,在審理此案的六週裡得出了壓倒性證據,證明智慧設計論純粹是一種宗教觀點,只是一種經過包裝改頭換面的創造論,而非科學理論。

Jones法官在判決書中嚴詞譴責多佛學區董事會的作法難以置信地愚蠢。判決書除了裁定智慧設計論屬於宗教非科學理論、講授這種理論違憲之外,還要求多佛學區董事會向家長們進行民事賠償並負擔訴訟費用。他認為多佛學區的師生不應被牽連至這場十足浪費金錢與人力資源的無益法律漩渦中。

這一判決不僅受到學生家長一方的歡迎,也得到美國科學界的支援。美國最大的科學團體——美國科學促進會表示,Jones法官的裁決讓他們深受感動,美國科學促進會希望這一判決能阻擊智慧設計論進入課堂的舉動。而敗訴的董事會則稱服從判決,不會上訴,因為主張智慧設計論的董事全數在11月的選舉中下台,而新上任的董事反對智慧設計論。

美國法律體系中,判例起到補充成文法的作用。因此,這一判決可能成為其他法庭面對智慧設計論以及類似創造論的重要依據。

[ 本帖最後由 美環瞳 於 2008-12-24 09:18 PM 編輯 ]
作者: 白渣    時間: 2008-12-25 02:12 AM

正常吖,難我 果個法官係基民都咁判,如果喺香港就唔可能喇
作者: 誠惶誠恐    時間: 2011-6-3 01:46 PM

審判日:裁決智慧設計不是科學(英語,中文字幕)

* * * * *

判決是正常的,因為無可否認智慧設計論(神創論、創造論)只是宗教,不應當作科學課教授。

進化論(演化論)的證據多如恆河沙數,是無可爭議的科學事實,所以整個科學界都認同演化論。

  
作者: hre001    時間: 2011-6-4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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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manX    時間: 2016-1-4 09:52 PM

本帖最後由 RomanX 於 2016-1-4 09:54 PM 編輯

以下這是我的論點。

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宇宙剛開始還沒有我們所謂的智慧生命的時候,確實有隨機的可能,也就是演化論,但是演化論也許不像教科上說的所需時間這麼短,那應該是需要好幾百億年的演化,才終於有了智能生物,但有可能並非發生在地球,是發生在別的星球,也就是外星人。

而外星人在經過幾億年的進化,不斷的改造,科技達到了超高水準後,於是到了其他星球發展,這是個大殖民時期,因為發展出智能生物的不可能只有一顆星球,於是相當於上帝能力的外星人,在別的星球上發展、搶地盤。

而發展內容我假設如下:
1.他們會去找這星球上可以發展智能生物可能性的生物,藉由DNA改造,製造出有智能,但不高的生物,方便他們當奴利用,來殖民這顆星球。

2.該星球是合他們居住,也就直接讓他們在人過來居住。

3.這時候就會遇到跟他們等級相近的智能生物,也就可能會出現衝突,於是也可能發展出宇宙法律的可能性。

他們在地球上他們應該做過例子1.的事,但是又遇到其他外星人,加上例子3的宇宙法律,於時人類在於他們諸神之間的戰爭(外星人之間的善惡戰),得以獲得自主的發展,所以在我們的細胞裡面發現超微小機器,是很正常的事,畢竟他們的科技本來就跟我們不是一個檔次。

而在他們的科學中,科學不是我們這麼死,他們同時包括了精神領域、靈魂領域,於是肉體對他們只是容器,靈魂才是主體,所以有些宗教的共通點,可以推算回去,為什麼靈魂這麼重要。

然而他們在演化的過程中,也發現了宇宙中的真理,所以以宗教型式來告知我們,因為到能到達他們的維度,需要依教奉行,也就是說因為他們的領域是超科學,我們無法理解,所以只好以神學的角度來教導我們。

這就好比我們還小,所以先給我們去上幼稚園,慢慢依循漸進到小學→中學→大學→研究所→博士,那麼到了他們要求的境界的時候,自然你就能生存跟他們同一個維度了,這時候的你有可能就是真正理解宇宙真理的時候。

以上‧‧‧我是這樣想,所以在我的觀念裡面,科學才達到智慧設計階段,還指是小兒科,這樣就在禁止,那表示人類還很淺,還在幼稚園階段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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