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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生活百科)女學生監禁凌虐40天,兇手家人幫忙送飯,百人知情卻沒人報警 [打印本頁]

作者: 小小懶懶熊    時間: 2017-10-6 01:31 PM     標題: (生活百科)女學生監禁凌虐40天,兇手家人幫忙送飯,百人知情卻沒人報警

點評:一群敗X!!
社會上兇殘的案件層不窮,但談起這個29年前發生的「女高中生水泥封屍殺人案件」心裡還是不免為之一顫。
這個被日本高中生稱為「絕對不能忘記的兇殘犯罪」(絶対に忘れてはならない兇悪犯罪),
泯滅人性的程度已經聞名國際,不只行兇過程殘暴,最可怕的是案子的後續發展,讓人對社會感到失望與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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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日本東京,四名年齡為16~18歲高中生,涉入一起綁票、禁錮、強姦、謀殺和屍體遺棄的案件。
這四名未成年兇嫌,被法庭以「保護未成年者隱私」名義,分別以A、B、C、D做為代號,
但後來他們的全名與家庭背景全被《周刊文春》所披露。

周刊的總編輯花田紀凱只給了一個理由,他說:「野獸是沒有人權可言的」(野獣に人権は無い)
可見此案件之兇惡,對當時社會造成極大打擊。

第一主犯少年A:宮野裕史(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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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主犯宮野裕史說起,宮野家庭環境優越,父親是證券會社的社員,母親是一名鋼琴老師,
因父母親忙於工作,宮野從小缺乏關愛教育,在校胡作非為,打架鬥毆通通都來,最後在高一時被學校退學。
據說有一次,因為母親沒有買到自己喜歡的便當,宮野當場暴怒把母親摔到肋骨骨折。
被父親趕出家門後,宮野加入地方組織,染上毒癮,開始以敲詐與搶劫度日。


第二主犯少年B:小倉讓(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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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倉讓是宮野裕史國中時的學弟,父親為運輸工人,母親是在酒店工作的「媽媽桑」。
小學三年級小倉讓父母離異,與姊姊和媽媽同住。
四年級時,小倉讓被送回父親身邊生活,但僅僅兩個月,又被送回了母親家裡,
小倉讓的童年,可以說就像「拖油瓶」般地存在。高一時退學後,跟隨宮野的腳步加入組織,走上犯罪之路。


從犯少年C:湊伸治(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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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兩位不同,從小就是優等生的湊伸治,父母皆是日本共產黨的委員。
但父母對子女要求相當嚴苛,湊伸治和哥哥小時候常被爸爸暴打,甚至被趕出門外罰站。
一次湊伸治摩托車被偷了,他找到了當時中學裡的「老大」宮野幫忙,
至此兩人走到了一塊,宮野成了湊伸治的靠山,而湊伸治則提供自家二樓供為組織的「基地」。

自從湊伸治結識宮野之後,他仗著自己有靠山,開始對家庭展開報復行動,
將氣全部出在母親身上,多次毆打母親。
父親和哥哥只能裝聾作啞,既覺得丟臉又懼怕他背後的宮野,
全家開始無視他的存在,或者說是被迫無視他的存在。


從犯少年D:渡邊恭史(作案時17歲)

渡邊與宮野是國中同班同學,5歲時父母離異,與母親和姊姊同住。
家庭環境的影響,渡邊性格比較陰暗,總覺得自己格格不入,不喜歡上學。
母親因為工作過於忙碌,而將照顧弟弟的任務全交在姊姊的身上,使得渡邊與姊姊形成互相依賴的情感。
後來因為宮野開始追求渡邊的姊姊,因此在偶然的際遇下,渡邊加入了宮野的組織。

事件發生經過

11月25日晚上8點時,宮野和湊伸治在路上尋找搶劫目標,看見打工結束正要騎腳踏車回家的古田順子(17歲),
宮野向命令湊伸治用機車接近目標,並踹倒腳踏車。
古田連人帶車跌落到水溝旁,接著宮野出場,假裝好心路人攙扶並送她回家。
但在路上便把古田綁到賓館,威脅與他上床才會放過她。

強暴過後,當晚10點,宮野將古田帶到湊伸治住家二樓監禁,
剛好這天湊伸治的父親因為參加員工沖繩旅遊而不在家,家中只剩下母親與哥哥。

宮野打電話通知小倉讓、渡邊恭史過來,一夥人趁著湊伸治的家人熟睡後,輪流強姦古田,
古田當時拼命抵抗,樓下的母親似乎曾被吵醒,但因古田被壓在棉被裡無法發出聲音,而喪失求援的機會。

11月30日晚上9點,湊伸治的母親,首度在2樓見到古田,她要求湊伸治讓她回家,湊伸治的父親也曾稍加催促。
但過了一週後,湊伸治的母親在打掃房間時,發現廁所裡還有女性生理用品,直接要古田馬上回家。

古田因為湊伸治在一旁,不敢說話,湊伸治向母親謊稱古田是自己的女友,為了在東京找工作而暫住,
母親便沒有再說什麼。就這樣,少年們開啟對古田的監禁與施虐,長達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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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禁期間,少年們除了強姦古田,還逼迫她自慰,
先用剃刀將私處毛髮剃除,並將瓶子、鐵棒,甚至火柴及香菸等物品塞入古田的陰道和肛門。
宮野還會將插入陰道的火柴點燃,看著古田慌張將火熄滅的樣子而感到興奮。
當時正值寒冬,少年們強迫古田裸舞或半裸站在陽台上。

少年不分晝夜玩弄古田的肉體,每當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時,
四人就會把她的頭浸到水桶裡,等她清醒後再繼續凌虐。

12月上旬,古田趁少年們熟睡,從2樓來到1樓客廳,打算悄悄報警,沒想到被睡醒的宮野抓個正著。
警方回撥做確認,但宮野裕史接起電話敷衍警方,表示先前只是打錯了。

對於古田打算逃走的行為,宮野非常氣憤,對古田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殘暴,
他開始在古田腳上灑上打火機油並點火,造成古田的腳嚴重燒傷無法行走,
最後傷口化膿發出惡臭,使得少年們較少前來湊伸治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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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古田因為尿失禁弄髒被子,被少年們瘋狂毆打,
結果臉部嚴重腫脹,完全看不出五官輪廓,樣子慘不忍睹。
但看到這樣的古田,少年們反而哄堂大笑:「好好笑,變成大餅臉了!」

到了12月底,古田每天得到的食物越來越少,伙食由湊伸治哥哥湊恆治負責,
被監禁的第一天還有叫外賣,後來只剩下一瓶牛奶,偶爾配上一塊麵包。

精神衰弱以及雙腳嚴重腐爛的狀態下,古田已經無法移動,終日只能躺在房間裡。
少年甚至連廁所都不讓她去上,叫她尿在紙杯裡,再強迫她喝下。

1989年1月4日,監禁第41天,宮野以打麻將輸了為由,要求少年們開始進行「施虐儀式」,
他們配合音樂的旋律毆打古田、拿出蠟燭在她的臉上滴蠟,
最後宮野拿出前端附有1.7公斤鐵球的鐵棒,
由渡邊恭史舉起那支鐵棒,往古田的肚子捶了下去,古田全身抽蓄後僵硬。

一夥人結束2小時的暴虐,準備出門洗三溫暖,此時被監禁40天的古田已經命懸一縷了。
隔日,四人發現古田已經死亡,慌慌張張將屍體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內,
連同書包一同放入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裡,並灌入水泥,再載至東京都江東區的若洲丟棄。

警方後來在水泥桶中還發現一捲錄影帶,是當時熱門連續劇《蜻蜓》的完結篇,
據說這是因為古田綁架那天,剛好是連續劇的大結局,
而古田好幾次提到沒看到結局很遺憾之類的話,因此主犯宮野才將這捲錄影帶也放進鐵桶。
警方也說,這是宮野裕史在這起案件中,唯一展現人性的地方。

同年3月29日,宮野因為其它暴力事件被警方調查問訊時,自行坦承出這起水泥封屍事件。
隔日,警方找到古田的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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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他們的後續

就像一開頭說的,壞人沒有得到合適的懲治,這是最糟糕、最痛心的結局:

宮野裕史被判20年有期徒刑;小倉讓被判5-10年不定期徒刑;
湊伸治被判5-9年不定期徒刑;渡邊恭史被判5-7年不定期徒刑。

為什麼沒有判死刑?
東京高級法院對這一判決,闡述了自己的意見:
「本案因為作案人均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進行了從輕判決。
儘管與成人犯罪的刑罰相比,這一判決似乎過於寬宏大量,
但本著拯救和教育青少年為目的,本庭認為這一判決是合適的。」

而現在這些犯罪者已經全部出獄,其中甚至有人已結婚生子。

但也因為本案「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判決,導致1997年到2003年間,日本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
甚至還出現了「憤怒17歲」這樣的群體,僅僅是2000年一年間,便發生了七起17歲少年作案的兇殺案件。

知情者達到百人以上

關於此案件最可怕的是,據說當時知情者達到百人以上,光是審判紀錄裡,就有最少十人參與強姦。
還有在監禁期間,湊伸治的父母曾懷疑少年們對古田監禁與施打,哥哥還為古田送飯,
但他們卻因畏懼於湊伸治的暴行,只叫古田快點回家,之後並未干涉此事件,也從沒想過報警。

事後警方也得知,其實街訪鄰居都曾聽到古田的叫聲從湊伸治的房間傳出,
但卻沒有任何人做出行動,導致一條寶貴的性命就這樣被扼殺了……




轉載來源:鍵盤大檸檬

作者: a19870504    時間: 2017-10-6 0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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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dss0205    時間: 2017-10-6 05:41 PM

這不就是台灣現在的倒影嗎,真希望有人可以將刑罰重重加到犯罪者身上,而不是有錢或未成年就可以逃過一劫。
作者: 暴衝小鬼    時間: 2017-10-6 08:26 PM

人性不好控制,但該強制控制好自己
但他們的人性確控制不住,而做出這麼殘暴的事...這種人真該死
社會也真的很黑暗
明明都知道有事情,卻又假裝不知道
真的很惡劣,為什麼要如此冷血
明明可以拯救一條性命的
那些做出監禁的人也應該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惡人通常本性不好改
有一就會有二
到時候又出事了,該怎麼交代社會大眾
司法這種東西真的只會照著有錢的人
人真的只覺得有關過就有可能改進
但這其實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只希望社會司法能夠改進對於這些罪犯的處理方法
作者: sim0831    時間: 2017-10-6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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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7-10-6 11:47 PM

這事件當時非常有名
也有改編成漫畫
我看過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7-10-7 12:06 AM

犯罪事件本身並不奇怪,甚至可以說很經典:有著糟糕童年的人最後走上犯罪道路
不是說我冷血,只是說心理學一般都認為很多兇惡犯都有著悲慘的童年,沒有愛或者遭到虐待之類的
因為一些這樣的犯人而死掉的無辜受害者,歷史上也數不勝數
問題在於判決
撇開死刑不談,我們都知道日本不喜歡判死刑,但至少也應該來個終身什麼的啊
20年怎麼看都應該是最輕的那一位被20年吧,重的應該至少70年以上吧
而且警察回撥聽到『打錯了』就可以被敷衍過去嗎?幾乎所有的綁匪都會這麼應付警察啊。不管在哪個國家警察的電話號碼都是特別選成最好記&最不容易錯的組合,不會有人打錯啊
整個故事裡就只看到警察和法官的失職
作者: frank16489    時間: 2017-10-7 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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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ngjun001    時間: 2017-10-7 0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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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MFUNG12    時間: 2017-10-7 02:49 AM

日本人真的好可怕  有很多遊戲都可能是反映過去有做過的
作者: n4872227    時間: 2017-10-7 09:17 AM

一直覺得人權已經被濫用了,不應該因為年紀小就輕判!
作者: addkaki1    時間: 2017-10-7 09:58 AM

世界的人類,請不要輕視
作者: nba30327    時間: 2017-10-7 10: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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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04n0vul3    時間: 2017-10-7 09: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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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ke9408    時間: 2017-10-8 11:16 AM

這真的很誇張
沒判死刑最讓我傻眼
明明就是預謀犯案而且還行徑這個慘忍\
作者: salem409    時間: 2017-10-8 11:45 AM

嘖嘖,總覺得最後放錄影帶 那邊,讓我欣慰許多
作者: RSI    時間: 2017-10-8 07:28 PM

這還真可怕
不敢報警 大概是怕被報復吧

作者: bluemain    時間: 2017-10-8 07:53 PM

感覺應該把法定年齡調低
畢竟現在年輕人較早熟
作者: 超超呆8    時間: 2017-10-8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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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xh_lxl_hxh    時間: 2017-10-8 09:36 PM

這件事讓人覺得心酸,雖然一切是因果,因果啊!!!!
祝福世界和平!一切和平!
作者: sky1988223    時間: 2017-10-8 09:49 PM

看到一半就不忍心看下去了,我可以理解人有無窮慾望,但身為現代人就應該懂得克制慾望,不然的確如版主所說的,是野獸!更是更是怪物!
作者: jimas12110099    時間: 2017-10-8 10:10 PM

這種清況現在台灣也很常見
只不過從未成年換成有精神疾病爾以
作者: 柳樂    時間: 2017-10-8 10:54 PM

這些人都是冷漠的旁觀者
即使知道不對
也一直到女孩死了都沒有伸出援手
而得到懲罰的人真的有覺得做錯了嗎
看到為了拯救和教育青少年這些說詞減輕刑罰
本意是好 但後來青年犯罪率的提升是種諷刺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17-10-9 01:26 AM

不合適的人
還是要嚴格刑罰
有些事情不是說年紀輕就算的
作者: ssa88t77    時間: 2017-10-9 1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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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萌神    時間: 2017-10-9 03:36 PM

好可怕!
看完都覺得太可怕了
未成年就輕罰
早在他們做這些事情時,虐待對方時他們就已經沒有那個"未成年"這句話可以保護牠們了
這件事情也同樣在告訴當時的人,殺人並不會怎樣反而會被輕判??
作者: 星幻風霜    時間: 2017-10-9 04:11 PM

29年...那時我還小,竟發生這種泯滅人性的事情...
最扯的是最終判決的法官竟然說這是依照法律來辦?
那這樣的話人人都當法官,旁邊放一本法律全文不就好了?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要不要從輕、從重量刑都是看最終判決法官的意思,怎麼通通都推給法律?
這也不難怪啦!犯人大部分家境都很好,家境好人脈就好,背後一定還有什麼不為人知的事情。
可憐的古田,就被這樣玩死了...這叫他們的家人該如何是好?
作者: zxc90486    時間: 2017-10-10 02:28 AM

覺得實在太誇張了QQ

果然現實的情節比小說漫畫還恐怖...
作者: man690329    時間: 2017-10-10 03:22 AM

真是誇張~都這樣虐待死者了~還沒死刑
作者: tcdyl    時間: 2017-10-10 09:01 AM

真希望不是真的~人性的黑暗面
就算救出來,陰影是會伴隨一輩子
作者: rax74622    時間: 2017-10-10 09:12 AM

更好笑的事現在罪犯上報上電視還要打馬賽克....
有登跟沒登一樣
政府成天宣導國民守望相助全民國防
結果罪犯臉都遮起來是要防個鳥??
罪犯在身邊都渾然不知

我是絕對支持以暴制暴
現行犯直接當街處理,你客氣就是讓更多人受害
靠警察? 靠法官?.....呵呵
你哪有時間打電話?
就算電話通了,3秒能出現嗎?
當然是先把對方幹掉再說..

出門腰上都掛一支鐵棍型手電筒防身
有白目接近手就就握住
有嚇阻效果

作者: kurtangle    時間: 2017-10-10 09:12 AM

本帖最後由 kurtangle 於 2017-10-10 09:13 AM 編輯

老實說~
我是覺得這種法律很不公平~
憑什麼未成年就該有待遇?~
我未成年的時候也是安安靜靜的過生活阿~
憑什麼犯罪者就可以以未成年的身分減刑?~
這點台灣目前也是~看看新聞一堆暴力集團~
有些還故意找未成年入夥犯罪~
甚至前幾年的新聞~花錢找未成年殺黑道大哥~
我會建議把犯罪的未成年適用範圍降低~
12歲以上就該接受全部刑責~只是可以關在少年監獄直到20歲~
不會犯罪的青少年~就是不會犯罪~
會犯罪的~就不該讓他們用年紀來當作護盾~
資訊發達的現代~不能再用懵懂無知來當作這些故意犯罪的未成年人藉口了~

作者: Soukaigi    時間: 2017-10-10 09: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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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cap    時間: 2017-10-10 09:38 AM

 這就是社會黑暗的一面,也並不是靠教育,其實家庭教育也站大部份的責任,最重要的還是個人的部份,若是有權力不明辨是非…弱勢一直存在的
作者: ga85053    時間: 2017-10-10 09:50 PM

只能說很垃圾~~ 其實他們父母也是垃圾!!!
往往出現這樣的是父母沒教好導致的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7-10-10 10:02 PM

這家庭就是有問題阿才會造成這悲劇吧
作者: akira2981    時間: 2017-10-10 10:30 PM

四十天的折磨和痛苦, 每一分鐘每一秒 受害者都是在掙扎的求救. 四個心理變態 沒有一點點良心, 把一個好好的女生這樣弄到死掉. 看完這一篇 我心裡都感受到難受.
作者: 0i1o    時間: 2017-10-11 08:44 AM

希望現代社會不會向當時的日本一樣冷漠...
作者: hwchang01    時間: 2017-10-11 08:44 AM

真是令人悲傷的事件,或許法律對這些社會邊緣的淺在犯罪者能有更有效的約束教化以預防他們走向犯罪之路。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7-10-11 08:45 AM

這種惡意性質的犯罪
應該讓當事人用成人身分受審
要不然刑度太低
有失社會的共識與價值
作者: tcaa43    時間: 2017-10-11 08:55 AM

台灣法律可能是參考日本這起案件所以無論你犯下甚麼殺人、綁架、棄屍、酒駕殺人...都不會死刑
但要是你去偷竊某黨的9萬元...你將被全國警察通緝並且迅速逮捕
作者: gn01683636    時間: 2017-10-11 08:56 AM

這件是真的很殘忍
被害者該有的一個公道都沒有
不要再提未成年輕判了

未成年不代表沒有一定的心智
這只是一個讓犯罪越陷越深的根源!
作者: fzr2003200    時間: 2017-10-11 09:00 AM

以前真的很多奇妙的事~
好險現在科技發達~教育充足~
不過還是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通常發生在第三世界國家~
或是某個陰暗角落~
真是殘忍~
可是卻不可能阻止阿~
作者: blueaj2014    時間: 2017-10-11 09:03 AM

我真的很不贊成死刑,
這種人判死刑太輕鬆,判太輕又說不過去,
我比較贊成"去除雙手"雙手之後(畢竟怕他雙手健在出社會還是會作怪),
包紮好就放出來,讓他們自己求生存吧~!
作者: HEAT56127834910    時間: 2017-10-11 09:24 AM

集體凌虐案嘛
還百人知情
我是覺得知情不報者也該論罪
不然有樣學樣還得了啊
作者: 080400    時間: 2017-10-11 10:49 AM

所以說法律是用來保護畜生的
作者: veryshit2002    時間: 2017-10-11 11:02 AM

該修例讓少年犯的父母師長也受罰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7-10-11 11:14 AM

有那麼多人或多或少知情,卻沒任何人有任何行動,連報警什麼的也沒有,只能說真的很慘,為啥一堆小混混可以搞一堆爛事卻沒人敢管,還不就是怕事嗎?畢竟假使警察沒能第一時間處理好,這些小混混盯上自家怎麼辦,就跟霸凌事件一樣,班裡面大家都知道,甚至老師也知情,但還是繼續縱容,司法真的很無力。
作者: bouncer333    時間: 2017-10-11 11:26 AM

看到這則只能說 每個國家都會發生日本又那麼怕麻煩甚麼都很拘謹阿....
真的超誇張 這些男的居然沒死刑 未成年就是這樣可以不用被判 你們應該被閹才對啊
聽說這些男的後來好像有的結婚生小孩了
超人渣垃圾去死 怎麼好意思活下來= =''''''
作者: 62156215    時間: 2017-10-11 11:30 AM

這種情況 不判死刑
只能代表 日本法官昏頭了
不管年齡多低
不管是否故意犯案
連續虐待對方40天已經不是霸凌這樣小事情了
虐死對方 代表被害人還痛苦到死
這麼嚴重的情況  
只因為未成年就可以避免死亡
我只能說 難怪會變成罪惡的根源
作者: dreamlands    時間: 2017-10-11 11:32 AM

有好多話想說
但深思以後發現說出來也無法改變任何事
這世界就是如此
任何人遇上了這種事
都只能依靠自己
人類世界是沒有任何其他人可以依靠的


相信公理正義人性的人都是騙子
他們欺騙自己也欺騙別人
作者: qweqweqaz321    時間: 2017-10-11 02:06 PM

碰到這種真的很令人氣憤..
可是知情的人卻又漠視...
這樣的人性太可怕
作者: 歐若非    時間: 2017-10-11 06:33 PM

有時候小朋友的惡行是很殘忍的
還是可以用年紀太小道德觀未成熟來解釋
但本案兇手16~18歲
實在不是適用這種說法的年齡
對受害者家屬而言真是太殘忍了
作者: rapher77    時間: 2017-10-11 06:54 PM

日本這種事很多,仗著自己未成年來作奸犯科,
當然這起案例算特別兇殘,後來政府將青少年保護法的適用年齡,
從16歲降到14歲。
作者: vckk134    時間: 2017-10-11 07:12 PM

真的好恐佈
根本是泯滅人性啊
看完報告都心里有點不舒服
他們怎麼能做得出來啊
作者: mainjoey    時間: 2017-10-11 07:12 PM

所以說這樣的輕判
在一些法學家眼裡是正確的
因為他們都不會看到被害者

被害者的苦痛隨著時間人們淡忘
但是犯罪者的罪刑 卻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

只能說這是社會的悲哀
犯罪者的天堂
作者: 6080909    時間: 2017-10-11 07:14 PM

本帖最後由 6080909 於 2017-10-11 07:20 PM 編輯

剛看完貪汙新聞在看這個
恩...
法律應該要能有效的限制犯罪吧..
主犯最高被判到20年
其他連10年都沒有
明明都犯下同樣的罪刑
最後出來的結果是這樣

青少年保護法總覺得
隨著年代再跑
這東西幾乎可以廢止了

那種學生有些可以用頑皮來稱呼
有些就真的 惡

作者: allen916603    時間: 2017-10-11 07:15 PM

天啊!這劇情真的很難以置信!感覺好慘忍阿!真的要辦這種人死刑才是!
作者: fly10166    時間: 2017-10-11 07:21 PM

我本身不是一個很喜歡說粗話的人,但看到這個事件真的讓我忍不住罵「幹」!

其實在看文章的當下是滿有畫面的、令人於心不忍,我覺得那些人真的會有報應,只是時機未到。

說也奇妙,今天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突然很想去google黑色大理花的案子,結果看完之後竟然在eyny看到這篇文章...
作者: sheng5168    時間: 2017-10-11 07:30 PM

想不到日本有這樣泯滅人性的少年犯案件
可恨的是竟然沒有人被判死刑
一條美麗的生命就這樣沒了
作者: davidyea2006    時間: 2017-10-11 07:31 PM

我覺得這件事實在太誇張 已經超出人性冷漠的範圍
另有其他隱情吧 肯定不止上面寫的這麼簡單

例如女學生失蹤這麼多天 她的家人、打工老闆、老師同學甚至警察沒有一個人找她?
是那個古田本身就有把柄在他們手上? 或者又是在日本權力比政府大的黑幫搞鬼?
這樣的話四人輕判搞不好也是幕後操縱 那個背後勢力大到沒人敢反抗......

作者: shengkyo    時間: 2017-10-11 08:02 PM

這是一種集體犯罪和冷漠的霸菱..
作者: tt302438    時間: 2017-10-11 08:37 PM

真希望老天爺真的有看到
作者: nemo76222    時間: 2017-10-11 08: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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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per1510    時間: 2017-10-11 0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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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tezero    時間: 2017-10-11 09:08 PM

體現人類惡意的事件,因未成年而至少減刑實則令人感嘆,記得該事件也有相關的衍伸作品,不過沒有動力去翻閱就是了。
作者: linchb2002    時間: 2017-10-11 09:09 PM

無辜的人最可憐~希望下輩子投胎做有錢人!
作者: iopjr    時間: 2017-10-11 09:27 PM

日本雖然貴為已開發國家,但遇到這種讓人髮指的事情還是會使人感受到法律的無力,讓人不由得想起非法正義,能把這群人渣都解決了
作者: 97410615    時間: 2017-10-11 09:28 PM

之前就有看過這則故事

現在再看一次還是覺得很憤怒

希望他們現在有得到應有的報應

這報應不是死亡,是比死亡更痛苦的折磨
作者: cntwmltf2008    時間: 2017-10-11 09:28 PM

看完真的是難過悲傷,真的除了死刑外還需要考慮其他的嗎??哀~~~
作者: sh920309    時間: 2017-10-11 09: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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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M-144    時間: 2017-10-11 09:44 PM

雖然未成年可以減輕
但是仗勢著這條款
胡作非為
那就變本加厲了
又更容易被幫派吸收
最後向下沉淪
作者: dragon8276    時間: 2017-10-11 09:46 PM

社會的冷漠真的是太可怕了
好好一條生命就這樣沒了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7-10-12 01:48 AM

日本很多這種奇怪的案件,北九州監禁殺人事件、織原城二罪案、酒鬼薔薇聖斗事件、尼崎事件等...很多真的很恐怖,還有些案件因為未成年犯罪的關係,有的已經放出來還出書...
作者: hbzncu    時間: 2017-10-12 01:49 AM

因為每個人的冷漠和忽視而讓一條寶貴的生命就此消失!
加害的兇手們卻因為法律上的保護而過著往後的人生!
真是諷刺!
作者: sukebe1103    時間: 2017-10-12 01:52 AM

看了真的讓人氣憤
死刑根本不該廢除
作者: 左鎮小霸王    時間: 2017-10-12 01:55 AM

人性的慈悲
有時候實在是很矛盾的存在
過度的慈悲變成放縱
這分界線實在很難去取捨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7-10-12 01:56 AM

這新聞我聽過 用我的思考真的很難想像這種事情發生

且他們也不是什麼官二代富二代 不懂鄰居有什麼好怕

我記得幾年前這些垃圾還出獄了

以前覺得古代的刑罰很噁心 但我覺得這些根本不配稱作人類的殘渣就是該把他們凌遲到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作者: a125468170    時間: 2017-10-12 02:04 AM

這事件很有名,讓人想忘也忘不了
作者: sera1017    時間: 2017-10-12 02:37 AM

所以殺人不會辦判死刑
真的會增加很多犯罪機率啊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7-10-12 02:40 AM

看了家庭背景後,果然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反之必然,不過就算很可憐....個人覺得就算不判死刑,起碼關個30年也好啊...
作者: to729sai    時間: 2017-10-12 05:35 AM

這劇情記得好細
這些爸媽也有問題啊
作者: sant0s76    時間: 2017-10-12 06:52 AM

人權人權,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多少恐龍以此逃避職責、昧著良心苟活於世。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7-10-12 08: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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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paul456    時間: 2017-10-12 09:02 AM

真的好殘忍喔!!良心都不會遭到譴責嗎???集體抓去關好了啊!!
作者: pan756    時間: 2017-10-12 09:06 AM

這太讓人無力了
簡直令人髮指
作者: franceparis    時間: 2017-10-12 09:07 AM

當時這件事情的確震驚日本

重點是知情的人~沒有人去伸出援手

這點很恐怖
作者: y28637    時間: 2017-10-12 09:18 AM

或許,這跟日本的民族性有些關係吧,太過於壓抑的社會氛圍下,所造就的只是一個與社會脫節的怪物。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7-10-12 09:28 AM

這個就是世界的縮影~ 每個講究人權的國家都是這樣子的不用太在意~ 因為到現在為止這種事還是讓那些人權人士沾沾自喜~我不明白犯罪的人可以談什麼人權保護,反而被害者都被公布到隱私全無..這很難明白,所謂的判決是不是將某些公理放在一些自認公正的人手上,讓這些人用著冠冕堂皇的專業術語去為這些迫害者做犯罪動機解釋.. 但是大部分的老百姓卻無可做為,為啥?因為代表著威權~ 所以當人們一直在闡述自由平等的同時,卻將權利給於少部分的人士~ 傷愛自己的不就是我們自己嗎? 少數知識份子跟所謂的名義代表所訂製的規則真的是人民百姓所需要的公平公義公正嗎? 這個問題還是自己捫心自問吧~ 其實你我都是加害著...因為我們不明白法律、放任法律讓掌握這一個審判的權利者濫用...
作者: zu00916007    時間: 2017-10-12 12:36 PM

這篇報導看了好令人生氣
兇手真的就如同野獸般
作者: syfpc.605605    時間: 2017-10-12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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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essttt    時間: 2017-10-12 01:30 PM

想像我們自己在對待有害昆蟲 及動物 如 獐螂老鼠~不也是用這種手段去凌虐他們~那當下的我們跟這些殺人犯有什麼不同? 只是他們當下對被害人就是以這種立場對待吧
作者: power450w    時間: 2017-10-12 01:45 PM

這種人真的直接判一判了
不用給機會
作者: 0916776686    時間: 2017-10-12 02:23 PM

反正台灣現在也是這樣~
一堆人渣都活得好好的...
尤其是殺小孩不可原諒!!
也就只有恐龍法官會從輕判決了!!
作者: wellon    時間: 2017-10-12 04:08 PM

這是人性德冷漠嗎?覺得不可思議,兇手殘忍行為更是不可原諒,應該判死刑!
作者: cat580402    時間: 2017-10-12 0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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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sc1807543    時間: 2017-10-12 04:19 PM

我有點後悔看完了整篇文章
感覺到人性黑暗的一面真的讓人毛骨悚然
作者: justin840107    時間: 2017-10-12 04: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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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928o03un19    時間: 2017-10-12 04:54 PM

看完才發現好眼熟
原來曾在某部偵探漫畫有改編過(比較黑暗的那種

漫畫是在結局有替其中一名兇手(不是殺被害者,但是殺害其他兇手的)良心收場
就類似所謂的以暴制暴吧,有點能體會作者為什麼明知道這樣的真實報導,還要畫出來
好像在諷刺社會法律的放縱無視
加上真實報導是沒有幫助者出現的,也沒有人對這些兇手給予治裁
但漫畫中畫出的手法異於平常的推理吧,就是簡單粗暴的報仇手法,不管是栽贓警察的點(反諷現實日本警方為什麼沒有警覺性再度追蹤,連外國警方接到一個叫速食的電話都要反追蹤,除了查看看是不是求救還是惡作劇都有sop流程)連最後一名真兇都想要自殺的主因就在諷刺著
因為無能而力,只能以死相陪

重新看到真實報導,真心認為作者真的應該要畫更慘的死法給那些還活著還敢結婚生子的兇手才對
不過太多明顯的點了,結局和名字肯定不同,但雷同性太多
要是那些人也有在看漫畫得知的話,天曉得那些沒良心的會對作者私下做什麼

只能說由衷地希望死者早點投到和平和平安的國家開心過日子
作者: andyliu945    時間: 2017-10-12 04:54 PM

一群沒人性的傢伙不配擁有人權
知情不報者也應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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