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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車禍 勞保醫療收據 跟強制險能重複申請嗎 [打印本頁]

作者: t22018197    時間: 2015-1-13 11:12 AM     標題: 車禍 勞保醫療收據 跟強制險能重複申請嗎

本帖最後由 t22018197 於 2015-1-13 11:38 AM 編輯

醫療費用 假如強制險有給付
那我還可以到勞保局申請勞工職災的核退嗎

還是有規定兩邊不能重複申請



作者: ade1234562    時間: 2015-1-13 12:23 PM

本帖最後由 ade1234562 於 2015-1-13 03:47 PM 編輯

兩者是不衝突 可以同時申請

強制險注意事項

1.必須有醫院收據 尤其第一家醫院其為重要

2.因你是車過 所以會開調解委員會 而保險員會於對方同來

再將收據交由保險員 並要求對方聯絡方式還有該保險公司電話

申請時效約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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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是職災
以下是有勞保局資料


勞工如果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及第62條規定,

雇主應該給予醫療費用、工資、殘廢或死亡等職災補償。


對於事業單位以其工作交付承攬者,各級承攬人就承攬部分所使用的勞工,

應與事業單位連帶負職業災害補償的責任。


勞工受僱從事勞動,無論是否為臨時工,雇主都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勞保,


一旦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即可申請勞保各項職業災害給付,雇主也可以將勞工領取的勞保職業災害給付,

用來抵充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雇主職災補償責任,


可減輕負擔,分攤風險。如雇主沒幫勞工在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保,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自然無法享有


勞保各項職業災害給付的權益保障,雇主應全額負擔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職災補償責任,


各級承攬人也應負起連帶補償責任。


雇主沒幫你加勞保,也沒投保團體保險或工地意外險等商業保險,應全額負擔你遭遇職災的補償責任,


你可以向地方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申請職災注意事項


就是你要證明你是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 勞保局會審查









作者: greg1972    時間: 2015-1-13 04:15 PM

本帖最後由 greg1972 於 2015-1-13 04:19 PM 編輯

是可以重複領取的喔~
因為分屬不同的保險
本來就可以領~就像你如果個人有保險,公司有團保
可以領4個
1.個人保險,2.公司團保
3.勞保(職災)
4.強制險



作者: 鴨香寶    時間: 2015-1-13 05:57 PM

如果你是在上班期間發生的車禍是可以申請職災給付

而且車禍地點必須在你往返公司的路線上

通常職災申請會比較麻煩

而且一般中小型公司也不大喜歡員工去申請

至於強制險你有保而且有請交警來處理過就可以申請


作者: greg1972    時間: 2015-1-14 08:57 AM

本帖最後由 greg1972 於 2015-1-14 09:02 AM 編輯
鴨香寶 發表於 2015-1-13 05:57 PM
如果你是在上班期間發生的車禍是可以申請職災給付

而且車禍地點必須在你往返公司的路線上

其實職災所謂的麻煩,應該是指在公司裡面發生職災吧~
因為這代表公司的環境不見得安全,所以才會有可能被勞工局來[勞動檢查]
如果是往返公司途中的交通事故,這樣申請職災,不太會被找麻煩的~

另外,要依照[往返公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來申請勞保的職災
好像有在路程中上下班時間+路程時間內正負一小時左右的限制,
例如公司9:00上班,你到公司交通時間是30分,那麼如果你在7:30之前發生往公司路上的交通事故,就不被認定為職災

另外,的確如大大所說需要在往返公司路線上,但這個定義很寬~通常也不太會抓~除非差很多(例如你家在桃園,公司在台北,你報返家的交通事故職災,卻是往基隆走,這一定被打槍)

還有就是,如果不是職災,還是可以請領勞保的慰助金喔!

附圖是勞保的事故證明書.紅框中就是要計算你的事故時間跟公司有無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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